在名為「書寫小感」分類裡,會放一些和寫東西有關的小劄記或小心得,不定時更新,而本篇小感就是這分類裡的開春第一炮冷死了哪來的春啊#)!

  這篇小感應該在上個月寫的,但因為接了一些工作,搞到現在處於「再不寫一定會被我遺棄」的狀態。

  總而言之,還是咬緊牙關,寫了

 

  之前就還滿喜歡《爆漫王》這個作品的,雖然裡面的出版世界非常和平純潔(?),大家都是熱血向上的好青年實在有點過於夢幻,主角們的戀愛也都發展的很詭異,但是整體總能營造出──「我絕對要拚命寫出超好看的小說做出超好聽的音樂畫出超好看的漫畫......等下刪百條」的感覺,如果有從事創作還在創作之路上奮鬥的話,這部漫畫會莫名激起人奮鬥的熱血,十分勵志

  本來我單行本只買到第三集(這人太懶惰,漫畫沒完結的話追一追都會忘記要繼續追),後來在漫畫店租過四、五集,再之後則看神秘的在線版忘了到第幾回了,十一月的時候,因為我在用桌電做海報、傳單,來我家打發時間的讓先生居然很悠閒地抓了前三集看,之後欲罷不能,我就替他租了後面的集數,不過漏了最新出版的第十四集。

  「反正遲早都是要整套收的,這部作品應該很難出到四、五十本吧?」抱著這種賭博心態(?),我買了第十四集。

  買回家的當晚,想說當睡前讀物翻個幾頁吧,沒想到看一看突然怒火攻心差點走火入魔(錯了),我才發現我其實潛意識(?)裡是很在意那件事的......(哪件事啊?)

 

  以下段落會有一點點《爆漫王》單行本14的劇情,不希望被劇透的朋友,可以跳過這一大段──

  關於七峰透這個新角色(就是單行本14封面上那位),光看封面就不覺得他是個正派角色。14集一開始,作者們放了一大段七峰透的作品《真實的教室》內容,外加最高和秋犯兩人的討論,在出版社裡,七峰透的作品也獲得很好的評價。

  一直到七峰透本人登場時,作者們也將他營造成一位「活潑率真有話直說的好人」,所有出版社編輯居然都像腦殘一樣稱讚他「開朗、健談、很好說話、態度良好」,一大堆爆炸般的對話框和驚嘆號,給我的感覺除了「很吵」以外就只有「假假的」不是甲甲的)。

  在單行本14的第41頁,七峰透初登場拜訪出版社時的第二頁,他提到了他自信之作《真實的教室》是如何產生的──

  「我是亞城木老師的忠實粉絲,『這個世界靠錢和智慧』、『疑偵探TRAP』、『PCP』的心理戰!

  「還有『戀太和匹斯』的短篇!原作是亞城木老師對吧!我吸收了『人類的場面話和真心話』的元素!

  「模仿了『Enigma異能謎境』的設定,啊,說模仿雖然不好聽,不,漫畫都是這樣呀!

  看到這裡,我差點撕書。(書是無辜的啊啊!)

  一方面是七峰透給我的感覺實在是甲甲假假到實在太噁心,怎麼看都是個邪角,我卻要忍受出版社和亞城木這些人腦殘的給予他正面平價(不過很可惜,這一集還不到一半,七峰透就露出真面目了)。

  另一方面,就是本篇小感的重點──

  「我閱讀吸收自己愛看的漫畫、擅長的漫畫類型,用自己的風格創作出新的漫畫!

  「所以《真實的教室》雖然是我第一篇投稿作品,但那是我集結多部漫畫之精華所畫成的作品

   總之,他那部深受好評的自信之作《真實的教室》,其實是融合了許多前人作品重新鑄造出來的新作品

  (不過,在《爆漫王》中,七峰透的這種行為倒不是漫畫想強調的重點,作者們反而把重心放在別的地方,那跟「既視感」比較沒關係,有興趣的人自己去看漫畫吧XD)

  《爆漫王》單行本14些微劇透已經結束,不想被捏的人可以從下面這段開始看──

 

  人某段時間所創作出來的東西,往往會受到創作時,或是創作前吸收的、或是特別喜愛的「他人作品」影響,而將「他人作品」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程度,表現在自己的作品中。

  即使是現在市面上大賣的暢銷作家,其實也很難去擺脫掉這個「影響」(這裡不方便舉例XD以下也只會舉我自己作品為例子)。

  我想要相信大家是因為喜愛、深受吸引,才會做出這種──負面點的詞叫「模仿」,正面一點的詞叫「學習與應用」的行為,有些人甚至是在毫無意識到的情況下做出這種行為的。

  有的人做了被說是「模仿」、有的人做了被罵是「抄襲」、有的人做了大家則拍手叫好......

  這跟紅不紅或許有點關係、跟作者平時作人如何也或許有點關係,但不管發生什麼事──包括自己的文章被讀者、別的創作者指出有「似曾相識」的感覺,甚至質疑是「抄襲」時──就別管那些外在的因子了,好好檢視自己到底在「做些什麼」、「為什麼要這麼做」吧。

 

  「寫」出這篇故事是你自己的事,你寫之前吸收了什麼東西,潛移默化地學習或模仿了什麼東西,你必須自己清清楚楚才行。

  無論如何,你都必須對自己誠實。

 

  「Déjà vu,既視感」那股似曾相識的感覺,必須是閱讀的人有過相同的閱讀經驗才會產生。

  雖然說,其實也不是沒發生過那種「我明明沒看過※※文,為什麼有人說我的文跟※※文很像」之類的事啦。但天底下有趣的、好看的作品非常多,再怎麼努力閱讀也只是冰山一角。

  而大家通常會被某些特定的喜好吸引,不管是題材、小說類型、還是人物角色,就像有的Z妹非常喜歡東方和風神怪類的故事,像是出雲傳說、八歧大蛇那些題材,另外對拿著武士刀揮砍、日本歷史的題材也非常有興趣,每次跟她去租漫畫,她挑的老是這種作品;我大學時很愛看推理小說,但看最多的還是島田莊司跟其他日本的推理作家作品,雖然有買歐美的古典派作品,但還是看得不太習慣之類的......

  再怎麼閱讀廣泛的人,心裡還是有特別的愛好,在尋找讀物時,去翻閱類似題材作品的可能性就會提高。

  如果創作者真的有心要模仿的A作,然後去創造出一個有著A作味道的B作的話,因為閱讀群重疊的關係,不可能永遠不被察覺到

 

  所以才說,創作者必須對自己誠實。

  千萬不能有「明明影響了自己」卻不願承認的心態。

  喜歡一個作者、喜歡一個作品,受到啟發後去創作出一篇故事並不是什麼羞恥的事

  

  我自己對「盜文」的定義是:一字不漏地把整篇文章未經許可貼到別處發表,無論是有沒有標明原作者名稱,或是以自己名義發表,凡是未經許可即為「盜文」;此外將文章裡人物名字改掉、專有名詞改掉,文句上有超過八成的完全雷同,然後以自己名義發表的,也是非常可惡的「盜文」行為。

  總之,那種把文句複製到google搜尋會跑出一模一樣文章的東西,就是盜文。

  至於抄襲,文句的雷同度沒辦法用google跑出一樣的東西,可是結構、形容詞、情緒等等描述會有強烈的既視感。這種人大概是懶得自己想,直接迅速吸收文句後,又馬上把它吐出來打成自己的文字,另外也有人抄襲背景設定、人物設定、劇情設定等等小元素。不過這種既視感是很大片的感覺,雖然表面文字的排列組合不同,但看過之前原作作品的人還是感覺的出來。也因為既視感很大片,交由第三方自以為公正(像是論壇管理員或出版社人員)比對後,判定「抄襲」的可能性很高。

 

  還有一種是搆不到抄襲的邊,但原作者或讀過原作者作品的讀者,一眼就是會被那些點狀分佈的既視感刺得很不舒服。

  這種東西一時想不到什麼詞彙形容,就暫時稱為「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小聰明模仿」吧(也太長)!

  出現的症狀有,這位二次創作者,不會一次只針對一件作品,往往一次會「參考」三四五六七八九件作品,而且每個作品都挑不同的地方「參考」,比如學A作裡某角色的頭髮外形,再學B作裡某角色的家世背景,然後又學C作的架空背景,D作故事裡好笑的對話笑點,學E作裡感人的台詞等等。

  其實看看七峰透《真實的教室》例子,或是其他很多好看的書,往往也是受到許多作品影響而寫出來的,那為什麼有些作品就是好看有創意,有些卻要深陷爭議中?

  這些點狀分佈的既視感,模仿的多是「雞毛蒜皮」的小東西,或許是害怕背上「抄襲、模仿」的惡名,但又沒有足夠的能力自己駕馭一部完整的故事,只好東抄西抄東學西學,也不是逐字逐句全部複製貼上,而是看了以後自己覺得「嗯,吸收了」,再吐出來重新排列組合一下。

  打個比方好了,在《哈利波特》中,天狼星的名字英文原文是Sirius,讀起來和「嚴肅」serious很像。這種諧音梗其實也不是只有《哈利波特》同人文用過。

  (我妹國中還高中時耍帥把英文名字改成Sirius就曾被英文老師誤會是「serious」,台灣的天狼星口琴樂團有張專輯名稱叫《Why so Sirius?》,是改自電影《黑暗騎士》小丑的口頭禪......這些是我知道的部份,在《M.W.P.P.(I)銀龍的秘寶》第二章中用到這個梗,是出自於我妹英文課的經驗,而在2003、2004年的初版裡沒有使用,是到2006修改成最終紀念版時才添加的橋段。

  如果你真的想在自己的文章裡用這個梗,不見得地點一定要在斜角巷、角色一定要是詹姆和天狼星、事件一定是他們的初次相遇,你可以變成是天狼星和莉莉的初次相遇,或是和彼得、雷木思都可以......

  尤其是,在你知道已經有人用相同的方式、相同的角色、相同的時間地點動機去使用「這個梗」的時候,你應該要學會「避嫌」

  即使這個梗並不重要,在故事裡就算刪掉也不影響劇情進行,但不表示「你可以吸收了、吐出來、排列組合」就能無視「既視感」而覺得是自己原創的東西

  寫文不發表的話,那是寫來自己爽的沒錯,但發表了、貼在網路上,就表示你渴望文章被別人看到,那寫文就不是你一個人的事了,你必須對自己誠實,而且不能忽略別人的感受,即使事情還沒發生,但你也必須心理有個底,甚至一開始就避開任何可能會發生的誤會才對。

 

  這並不是什麼不光明磊落的行為,對於原作來說是一種尊重,對自己來說,是一種保護。

 

  這種雞毛蒜皮的點狀既視感,就算交由再怎麼公正、閱文無數的第三位論壇管理員或出版社人員評斷,絕對不會判定「之後寫文發表的那個人」是抄襲者

  樂曲創作都有明文規定,雷同必須超越幾個小節,才能是抄襲了,自由度更大的文章又要怎麼判定呢?

  日本漫畫《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裡,有一個單元叫《異人館村殺人事件》,並未被改編成動畫版本。原因是其背後的詭計,涉嫌抄襲島田莊司的《占星術殺人魔法》。

  曾有謠言說,島田莊司曾以此事件對金田一少年著作方提告,但最後是敗訴的,原因是「詭計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但是根據維基百科《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的條目:「2007年推出廉價版時,『異人館村殺人事件』單行本的開端,印有『這個作品使用的主要詭計出自於島田莊司占星術殺人魔法,希望讀者明瞭後再繼續閱讀』這段文字。之後在官方出版的角色書《金田一少年之全事件簿》裡,亦有刊載《占星術殺人魔法》的封面與介紹;在『異人館村殺人事件』的介紹部分,同樣載明『使用了占星術殺人魔法的詭計』。由於「異人館村殺人事件」有如此爭議,因此本事件之後並且也並未改編為動畫版。」(其實《金田一》漫畫裡,詭計的部份有爭議的並不只有這一個單元啦。)

  

  會打這篇小感,其實就是我看到一些讓我產生既視感的東西。

  雖然這種事不止一次了,令我產生既視感的文章也不只一篇,作者也不只一個人,而這種既視感也不是這幾年、幾個月才有。

  完全是被七峰透氣到(誤)才想寫小感哈哈,不過這樣說誰會相信呢?如果想對號入座,就請自便了(毆)

 

  我被拿去吞食的文再吐出來排列組合的,通常是《哈利波特》同人文,尤其是《M.W.P.P.》這個親世代系列......

  我實在很想說,不要覺得我沒繼續在月台貼文或是我沒去仙境貼文,就覺得我跟這個系列已經往生(正色)。

  我一旦發現這種情況,第一件事就是「把頁面備份下來」,不管是儲存文字、還是螢幕拍照,反正就是第一時間採取「當事者就算刪文也無法毀屍滅跡」的備份行為。

  所以看到這篇急著想去刪文的孩子就不用那麼麻煩了,我這裡都有備份。

  當網路上發生任何不利自己的狀況時,絕對不能採取的動作就是「自己去毀屍滅跡」

  產生點狀既視感這種東西我並不會生氣,也不會揪人出來鞭打,搞得某某身敗名裂之類。

  我相信會有那麼明顯的既視感,那想必是我的文章對你們是有某種意義跟影響才對(自傲→去死!)。

  但是,如果有其他的讀者,去質疑了這些既視感時,當事人卻以一種強烈的態度否認曾經閱讀過,來證明自己沒有抄襲的話,是非常不智的行為,也是會令原先最初創作者怒火攻心、心肌梗塞的真正原因。

  

  不能刪文、不能毀屍滅跡、不能否認自己喜歡某作受到某作影響、不能白目的嗆回去說自己沒抄......那當事人到底該做什麼?

  只有一個,就是對自己誠實。

  不是「用自己的抄襲定義」,去證實自己真的沒有抄襲,而是要用大眾觀感下的抄襲、模仿定義,對自己誠實。

  即使沒有刻意學,但是有看過那些作品、喜歡那些作者,那一定會有潛移默化的影響。除非你真的什麼都沒看過、什麼都不喜歡。

  謊言總有拆穿的一天,很多時候網路上都會保留那些細微的跡象,不是無跡可尋的。

  沒有欺騙自己、而且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的話,就別管別人的說詞了,做讓自己開心的事吧。

 

 

  不過,比起事發後才挽回,不如早早預防

  真的有受到某些作品影響、特別喜歡某個作家的話,而你又非常想在自己的文章使用某些元素......

  最重要的,當然是不要全盤模仿、整碗照搬。

  再來,就是搶在讀者察覺那些既視感前,先承認自己最近著迷於那些作品,而且有受到影響

  比如說,我的《閉鎖密室》中,徵信社名稱跟貴賓狗名字等等受到御手洗潔系列影響,可是使用到的致敬元素只有名字,每篇故事都和島田莊司的書毫無相關(而且根本比不上真的推理作家的作品呀......《閉鎖》我已經強調很多次說是「偽推理」,我根本不會寫推理小說也還沒想寫真正的推理小說啊,可是老是被誤會《閉鎖》是推理文XD 漫吐還有鄉民吐過,他大概是看口袋書版沒有作者後記吧)。

  比如說,我一直到《惡鬼補習班》五本實體書出完,才自己突然覺得三個主角的有點《殭屍借貸》(漫畫)的既視感,可是我沒有特別著迷於《僵屍借貸》,漫畫也是《惡補》整部設定完了以後,某次有空租來翻翻的,這個我就很想稱之為「巧合」;而《惡補》產生,是因為看完《特殊傳說》後,很想寫輕鬆搞笑的學園奇幻文,但是那時學園奇幻文已經滿鮮網都是,我又不喜歡跟別人一樣,就反向思考,決定寫跟「學校」對立的「補習班」的故事;然後也因為《特殊傳說》或是其他市面上小說,往往「鬼」都是壞的、不好的那一派,才決定主角是一群「惡鬼」,而產生《惡鬼補習班》。

  比如說,《百鬼繚繞》裡,康凝之之所以姓康,是受到書寫當時,台灣TVBS在播港劇《巾幗梟雄》,女主角康寶琦(鄧萃雯飾)實在太帥了!希望凝之也能變成那麼厲害的女性,才給她姓康......結果根本是個嬌蠻大小姐嘛(翻桌),因為只是同姓而已,這件事我好像還沒提過;比如說《百鬼繚繞5魔女勾魂曲》創作期間,我一直狂聽Sound Horizon的《7th story CD「Märchen」》,所以整篇故事氛圍從前四集的東方味跳Tone成西洋味;比如說《百鬼繚繞6幽冥禁咒曲》(尚未出版)創作期間,因《魔法少女小圓》的關係,對虛淵玄的作品風格深深著迷,所以到時候《百鬼6》出版,有幾個段落應該會有《魔法少女小圓》跟《沙耶之歌》的既視感(我沒空玩遊戲,而且又是H Game囧,所以只有在網路看文字攻略而已)。

  比如說,《M.W.P.P.(IV)飄浮的魔眼》上冊書寫時,我剛讀了《盜墓筆記》第一集,所以劫盜等人在馬茲洞探險時,應該也會有一點盜墓的既視感。

  我不是用「吞進去、吐出來、排列組合」的方式搞出這些既視感,而是試圖創造出很雷同的抽象氛圍,故事的本質上是不同的,而不是「喔,到了後面幾個章節就完全不一樣囉」這種東西。

  所以,如果真的被影響了,請在發文的同時承認自己著迷於那些作品且受到影響。(我在專欄發連載文時,都會在後記裡提到)

 

  不過,最好的辦法還是,盡可能別受到其他人的創作影響,以避開那些既視感

  曾聽說過,有人為了不要受影響,把自己關在家中,不看電視、不看報章雜誌、不看書,只寫自己的(很久以前看到的描述,應該是跟純文學創作者有關吧?但應該只是謠言)。

  但這年頭資訊那麼發達,喜歡創作的多少也喜歡閱讀,閱讀是讓自己成長的方式,書籍是甜美的精神糧食,怎麼可能把自己關在象牙塔裡什麼都不接收埋頭苦寫呢?

  那就反其道而行──大量地去吸收那些糧食吧!

  看得夠多,心裡就會有些大概,知道哪些題材多得不得了、哪些模式會受歡迎、哪些角色很迷人。

  看得夠多,就可以避開那些過於有特色的既視感。

  看得夠多,選擇夠多,知道、明白、體會到的夠多,書寫的廣度深度也會增加。

  會有那種「點狀既視感」的人,多是剛開始創作而已,而且多是受到一兩位作者的影響,模仿的軌跡非常的明顯,那是你否認也甩不掉的。

 

  那,該做的就是多閱讀、多感受、多生活跟多書寫

  如要養成自己的文字風格,請務必避開自己特別喜愛的大眾小說、輕小說、各式各樣劇情重的類型華文小說

  最值得模仿、學習與應用、讓自己成長的對象,絕對不是你現在觸手可及的華文輕小說作品、也不是鮮網或什麼文學創作平臺上滿坑滿谷的作品。

  去翻一些純文學的作品,華文的純文學作品可增加自己的詞彙度,文言文古文詩詞可以讓文句精簡洗鍊,報章雜誌的社論或是研究論文能讓思考邏輯變得正常清晰。

  然後,看大量的翻譯文學、中譯的外國小說,忘光所有以前偏愛的華文輕小說書寫方式。

 

  最後,請忘光這些東西,去描寫你腦海裡的畫面、描寫你身體的感受。

 

  『我是很認真的在給予喜歡創作的妳建議,本篇的前大半妳大可不理,或是覺得不是在講妳都沒關係。

   但是,如果妳真的很想很想創作、很喜歡很喜歡寫故事,那請妳這麼做。

   妳的文章裡大部份的確是妳自己想出來、妳自己想寫的東西,小部份的點狀既視感雖然會讓一些人不開心,但那並不是妳最大的問題

   請試著朗誦出妳的句子,妳的文句用辭一點都不通順

   斷句斷在奇怪的地方,或是一大段話完全沒有斷句,而且受非常明顯的英文語法影響。

  妳的文章沒有妳自己的風格,除非不通順的文句是一種風格的話。

   即使修改過了,這些根本的問題都沒改善。

  由於文句有很嚴重的問題,影響了閱讀的第一印象。

  所以我看不到文句後所有的設定,包括角色、劇情、背景。

  單是模仿經營模式、或是看看人氣榜哪些題材受歡迎就學著做、照搬一些專有名詞、形式上的特定詞彙等等這些小聰明的行為,並不會讓妳大紅大紫。

   喜歡創作,想要創作,請妳改善妳的文句。

   文字是創作最基本的媒介,掌握不好,真正大批的讀者根本看不到文字之後所有的用心,那是非常可惜的事。

 

   請不要留悄悄話給我、也不要私噗給我,我不想聽到妳的解釋或是什麼委屈、什麼我誤會了之類的留言,也不需要說謝謝什麼的。

   我對妳的印象和發這篇文章的前後一樣都沒有改變。

   我們還是能像以前一樣,有空時討論一些和創作有關的東西。

   我不喜歡網路聊天,但討論創作有關的話題,我多會放下手邊在忙的事參與討論。

   如果妳看到這篇文章,請妳讓自己成長。

 

  現在的我已經很少閱讀文字了,書買得太多,看得卻太少,年紀大了,開始對居家佈置、室內設計、DIY手作、食譜烘焙等充滿照片圖片的生活刊物感興趣囧。

  我才說我真的覺得自己沒什麼成長而且一直退步嘛(汗)。

  這篇不是什麼教學文章,我完全不夠格教學,說實話,我根本是為了最後雙引號內的文字而寫的。

  想看真正受用無窮教學,請前往:倪采青@小說創作的技藝

 

  最後分享一篇一位玩爵士音樂的朋友轉錄的文章──

  【啟彬與凱雅的爵士棧】文/謝啟彬:《「編曲」的風味才是現階段聽眾聽到Deja Vu感的關鍵—再論流行音樂抄襲問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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